行政处罚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3704810306519
权力事项名称

违反城市橙线管理规定的处罚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依据

《山东省城市橙线管理办法》(鲁建发【2009】4号,2009年3月6日印发)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一)对依法应当划定城市橙线而未组织划定,或者未按法定程序划定、审批、调整城市橙线的 ;(二)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编制城市规划,划定城市橙线的;(三)违反城市橙线管理和控制要求,做出规划许可的;(四)擅自改变城市橙线内土地用途或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使用性质的;(五)擅自拆除、迁建城市橙线内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六)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或者未按规划许可在橙线内进行建设的;(七)其他违反城市规划法律、法规的行为”。

实施主体 市规划局 承办机构

规划监察室

实施对象

建设单位或个人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备注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流程图

 
联系地址:滕州市政务中心 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邮政编码:27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