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事项编码 | 3704810201112-002 | ||
权力事项名称 | 逾期停留的处罚 | ||
权力类别 | 行政处罚 | ||
实施依据 |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逾期非法居留的,处以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每逾期一日一百元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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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市公安局 | 承办机构 | 市公安局 |
实施对象 | 公民 | 公开范围 | 社会公开 |
备注 |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
权力事项编码 | 3704810201112-002 | ||
权力事项名称 | 逾期停留的处罚 | ||
权力类别 | 行政处罚 | ||
实施依据 |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逾期非法居留的,处以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每逾期一日一百元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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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市公安局 | 承办机构 | 市公安局 |
实施对象 | 公民 | 公开范围 | 社会公开 |
备注 |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