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3704810221196
权力事项名称 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不听劝阻的处罚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10月修正)第五十五条 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不听劝阻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实施主体 市公安局 承办机构 公安局治安大队
实施对象 公民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备注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流程图

 
联系地址:滕州市政务中心 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邮政编码:27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