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3704810231113
权力事项名称 偷开他人机动车的处罚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10月修正)第六十四条第一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偷开他人机动车的;

实施主体 市公安局 承办机构 公安局治安大队
实施对象 公民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备注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流程图

 
联系地址:滕州市政务中心 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邮政编码:27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