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监督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3704810900201
权力事项名称

对重点建设项目、重大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

权力类别

行政监督

实施依据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2005年5月通过)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并对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经贸、建设、交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负责对相关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执法。

实施主体 市发改局 承办机构

市发展和改革局

实施对象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备注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流程图

 
联系地址:滕州市政务中心 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邮政编码:27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