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权力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3704811006002
权力事项名称 给予行政处分建议
权力类别 其他权力
实施依据

《信访条例》(2005年1月国务院令第431号)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对在信访工作中推诿、敷衍、拖延、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

实施主体 市信访局 承办机构 市信访局
实施对象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备注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流程图

 
联系地址:滕州市政务中心 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邮政编码:27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