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
3704810305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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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事项名称 | 对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启用、维护、管理不当的处罚 | ||
权力类别 | 行政处罚 | ||
实施依据 |
《山东省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2014年3月省政府令第276号)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地震应急避难场所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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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市地震局 | 承办机构 | 市地震局 |
实施对象 |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 | 公开范围 | 社会公开 |
备注 |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 ||
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