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3704810205506
权力事项名称 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处罚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依据

《山东省档案条例》(2004年4月通过)第三十七条 档案工作人员在档案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失密泄密、监守自盗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施主体 市档案局 承办机构 市档案局
实施对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公开范围 向社会公开
备注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流程图

 
联系地址:滕州市政务中心 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邮政编码:27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