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监督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3704810901702
权力事项名称 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权力类别

行政监督

实施依据

《山东省财政监督条例》(2008年11月通过)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下列事项实施财政监督:(四)税收收入和国有土地、国有资产出让等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及时性、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五)财政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退付和资金拨付。

实施主体 市财政局 承办机构

财政监督局

实施对象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备注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流程图

 
联系地址:滕州市政务中心 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邮政编码:27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