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监督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3704810901701
权力事项名称 对各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的编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权力类别

行政监督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正)第八十八条 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级各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的编制、执行,并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实施主体 市财政局 承办机构

滕州市财政局

预算(税政)科

实施对象 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 公开范围 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
备注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流程图

 
联系地址:滕州市政务中心 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邮政编码:27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