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 3704810202063 | ||
权力事项名称 | 单位或者个人在生产、建设活动中发现古生物化石不报告的处罚 | ||
实施依据 |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一条:“单位或者个人在生产、建设活动中发现古生物化石不报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实施单位处1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古生物化石损毁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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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承办机构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实施对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公开范围 | 社会公开 |
备注 |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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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