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征收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3704811002344
权力事项名称

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

权力类别

行政征收

实施依据

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城[1993]410号文《关于印发<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建城字[1998]14号文《关于调整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标准的通知》;鲁价涉发[1994]185号文《关于制定城市道路占用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枣价费字[1994]110号文《关于贯彻执行省物价局等部门<关于制定城市道路占用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等。

实施主体 市城管局 承办机构

市城市管理局

实施对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备注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

(1)沥青主次干道??? 270元/㎡

(2)沥青一般道路??? 230元/㎡

(3)水泥混凝土道路??? 360元/㎡

(4)铺装人行道??? 80元/㎡

(5)砂土路面??? 60元/㎡

 

 

流程图

 
联系地址:滕州市政务中心 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邮政编码:27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