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3704810302028
权力事项名称 未经批准擅自进行滚动勘探开发、边探边采或者试采的处罚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依据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1998年2月国务院令第240号,2014年7月修改)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进行滚动勘探开发、边探边采或者试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按照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实施主体 综合行政执法局 承办机构 综合行政执法局
实施对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备注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流程图

 
联系地址:滕州市政务中心 滕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邮政编码:27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