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 3704810305301 | ||
权力事项名称 | 收缴非法获取、持有的国家秘密载体 | ||
权力类别 | 行政强制 | ||
实施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年4月通过)第四十五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对保密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获取、持有的国家秘密载体,应当予以收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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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市保密局 | 承办机构 | 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 |
实施对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公开范围 | 向申请人公开 |
备注 |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 ||
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