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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核准

时间:2017-12-14 来源:
事项名称:

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核准

事项类别: 行政辅助 实施机构: 综合审查科
共同实施部门: 市财政局、国土局、民政局、房管局、房地产开发办、各镇街 联系方式: 5572647
实施方式: 直接实施 业务期限:  长期
实施依据:

《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市住房保障制度的意见》(滕政发〔2009〕115号)第四条第(三)款: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由政府统一组织。市住房保障部门应当按照透明、公开、公平原则和上级有关规定,研究制定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申请、审批和公示程序,并严格执行。”

事项主要内容:

目的: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对象:我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流程:申购人持有效证件到市住房保障综合服务大厅领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填写并完善相关签单手续后报市住房办。市住房办联合市民政、不动产等部门联合审核申请人住房、收入等资产状况,审核结果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不成立的,申购家庭即具备参与本年度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