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

组织实施住宅产业化工作

时间:2017-12-14 来源:
事项名称:

组织实施住宅产业化工作

事项类别: 行政辅助 实施机构: 住宅产业科
共同实施部门:  无 联系方式:

5577325

实施方式: 直接实施 业务期限:  长期
实施依据: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住宅产业化提高住宅品质的实施意见》(2010年6月2日滕政办发〔2010〕64号)第四部分第一条第二款:“成立滕州市住宅产业化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住宅产业化工作。滕州市住宅产业化办公室与滕州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

事项主要内容:

目的:提高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水平,提升住宅项目居住品质,加快推进我市房地产开发建设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对象:全市范围内房地产开发项目。

内容:运用“广厦奖”、国家康居示范工程、住宅性能认定等引导机制,强力推进住宅产业化;推广建筑信息模型(BIM)、地理信息系统(GIS)、大数据、智能化、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深度应用,提高住宅产业信息化水平;分区域、分阶段,逐步全面推行住宅全装修。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