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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资质审查,资质许可条件检查

时间:2017-12-14 来源:
事项名称:

房地产开发资质审查,资质许可条件检查

事项类别: 行政辅助 实施机构: 行业管理科
共同实施部门:  滕州市住建局、枣庄市住建局 联系方式:

5577311

实施方式: 直接实施 业务期限:  长期
实施依据:

1.《山东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2017年2月印发,鲁建房字〔2017〕3号)第十八条:二级开发企业资质由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开发主管部门出具审查意见、企业住所所在地设区的市开发主管部门初审,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发证。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开发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实施细则,……对辖区内企业的资质许可条件及开发经营活动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

2.《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界定辖属组织机构及其职责职能的通知》(2013年4月印发,滕住建发〔2013〕11号)第二条第(二)款第8项:负责全市开发企业的开发资质初步审查、核验和管理

事项主要内容:

的:对企业的房地产开发资质新申报或有效期延续材料进行审查,在有效期内对企业资质许可条件进行检查。

对象:在滕州工商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流程:企业准备好资料后到开发办申报开发资质。开发办审查通过后报住建局出具审查意见,由企业将相关资料及住建局审查意见报枣庄市住建局(二级资质报省住建厅、一级资质报住建部)进行审批。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