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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 |
经营服务类 |
实施机构: |
滕州市房地产交易监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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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实施部门: |
无 |
联系方式: |
0632-5260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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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住房置业担保管理试行办法》(建住房〔2000〕108号)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住房置业担保,是指依照本办法设立的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在借款人无法满足贷款人要求提供担保的情况下,为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而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行为。”第六条:直辖市、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住房置业担保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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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主要内容: |
1、目的:为支持城镇个人住房消费,发展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保障债权实现。2、服务对象:全市住房贷款当事人。3、基本流程:(一)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二)受理;(三)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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