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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地产管理局
房屋安全鉴定
时间:2017-12-14
来源:
事项名称:
房屋安全鉴定
事项类别:
行政辅助
实施机构:
滕州市房地产交易监理所
共同实施部门:
无
联系方式:
0632-5260610
实施方式:
直接实施
业务期限:
长期
实施依据: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2004年7月20日建设部129号令)第六条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负责房屋的安全鉴定,并统一启用“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
事项主要内容:
1、目的:为加强全市危险房屋管理,保障居住和使用安全,促进房屋有效利用。
2、服务对象:全市拥有危险房屋的单位和个人。
3、基本流程:(一)申请(二)受理(三)现场勘查(四)检测核算(五)出具检测报告
是否收费:
否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备 注:
设计制作:滕州市信息化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