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类别: |
行政辅助类 |
实施机构: |
滕州市房地产交易监理所 |
|
共同实施部门: |
无 |
联系方式: |
0632-5260610 |
|
|
实施依据: |
《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建房〔2016〕168号)第十条:“建立房屋成交价格和租金定期发布制度。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要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加强房屋成交价格和租金的监测分析工作,指导房屋交易机构、价格监测机构等建立分区域房屋成交价格和租金定期发布制度,合理引导市场预期。” |
|
事项主要内容: |
1、目的:为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保护群众合法权益。2、服务对象:房屋产权人、房地产中介机构。3、基本流程:主动为单位和个人提供服务主动为单位和个人提供服务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