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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实施预验收

时间:2017-12-14 来源:
事项名称:

对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实施预验收

事项类别: 行政辅助 实施机构: 滕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共同实施部门:  无 联系方式:

5552325

实施方式: 直接实施 业务期限:  长期
实施依据: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2001年7月4日建设部90号令)第八条

事项主要内容:

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提请城建档案馆(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山东省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作为该项目备案的要件。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