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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 |
行政辅助 |
实施机构: |
滕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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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实施部门: |
无 |
联系方式: |
5627061 5627071 5827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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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传染病防治法》、住建部、国家卫计委《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关于明确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等单位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滕编发[2015]1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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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主要内容: |
负责拟定全市职责范围内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业务工作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的现场卫生审查工作;负责全市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测工作;承担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抽检任务;组织、监督、管理相关单位从业人员的预防性健康检查和卫生法规、知识培训;负责与生活饮用水相关突发事的调查、处理,负责与职能相关违法案件的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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