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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

时间:2017-12-14 来源:
事项名称:

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

事项类别: 行政辅助 实施机构: 滕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
共同实施部门:  无 联系方式: 5627061 5627071 5827081
实施方式: 直接实施 业务期限:  长期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457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376号〕、《性病防治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9号〕、《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92号〕《关于明确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等单位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滕编发[2015]119号)

事项主要内容: 负责拟定全市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传染病防治和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的监督检查;负责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监督检查,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及工作人员卫生防护的监督检查;对传染病菌种、毒种和传染病监测样本的采集、保藏、携带、运输、使用进行监督检查;承担消毒产品抽检任务;负责与职能相关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
是否收费:  否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