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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

时间:2017-12-14 来源:
事项名称:

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

事项类别: 行政辅助 实施机构: 滕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
共同实施部门:  无 联系方式: 5627061 5627071 5827081
实施方式: 直接实施 业务期限:  长期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艾滋病防治条例》《关于印发开展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15〕52号)《关于明确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等单位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滕编发[2015]119号)

事项主要内容: 依法对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是否收费:  否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