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

医疗机构监督检查

时间:2017-12-14 来源:
事项名称:

医疗机构监督检查

事项类别: 行政辅助 实施机构: 滕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
共同实施部门:  无 联系方式: 5627061 5627071 5827081
实施方式: 直接实施 业务期限:  长期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护士条例》、《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关于明确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等单位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滕编发[2015]119号)

事项主要内容: 负责拟定全市医疗机构监督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医疗机构变更、校验、注销等许可项目的现场审查;负责全市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依法执业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监督执法检查;负责对全市医疗广告进行监测与监督检查;负责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与职能相关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
是否收费:  否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