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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妇保院
临床教学及培训
时间:2017-12-14
来源:
事项名称:
临床教学及培训
事项类别:
公益服务
实施机构:
滕州市妇幼保健院
共同实施部门:
无
联系方式:
5085528
实施方式:
直接实施
业务期限:
长期
实施依据:
《全国医院工作条例》等
事项主要内容:
承担医疗机构的技术传帮带、技术骨干培养、实习学生临床带教;下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指导、技术支持、人才培养等任务;开展医学教育、在职继续教育等。
是否收费:
是
收费标准:
枣庄市物价局文件
收费依据:
枣价费发【2012】144号枣价费发【2012】145号枣价费发【2012】151号枣价费发【2012】153号
备 注:
设计制作:滕州市信息化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