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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教学及培训

时间:2017-12-14 来源:
事项名称:

临床教学及培训

事项类别: 公益服务 实施机构: 滕州市妇幼保健院
共同实施部门:  无 联系方式: 5085528
实施方式: 直接实施 业务期限:  长期
实施依据:

《全国医院工作条例》等

事项主要内容: 承担医疗机构的技术传帮带、技术骨干培养、实习学生临床带教;下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指导、技术支持、人才培养等任务;开展医学教育、在职继续教育等。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枣庄市物价局文件
收费依据: 枣价费发【2012】144号枣价费发【2012】145号枣价费发【2012】151号枣价费发【2012】153号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