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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

时间:2017-12-14 来源:
事项名称:

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

事项类别: 公益服务 实施机构: 滕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共同实施部门:  无 联系方式: 5082906
实施方式: 直接实施 业务期限:  长期
实施依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号

事项主要内容:

全面巩固好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

是否收费:  否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