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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图书馆
图书的管理、保存、借阅
时间:2017-12-14
来源:
事项名称:
图书的管理、保存、借阅
事项类别:
公益服务
实施机构:
外借室、阅览室、采编室、自习室、报告厅
共同实施部门:
无
联系方式:
18613651002
实施方式:
直接实施
业务期限:
长期
实施依据:
1975年《滕县革命委员会政治部关于恢复滕县图书馆并启用印章的通知》滕革政[1975]4号
事项主要内容:
对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认定、记录、建档等措施予以保存,对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传承、传播等措施予以保护。
是否收费:
否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备 注:
设计制作:滕州市信息化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