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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全国人口普查

时间:2017-12-14 来源:
事项名称:

开展全国人口普查

事项类别: 行政辅助 实施机构: 滕州市普查中心
共同实施部门: 公安局、民政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等 联系方式: 5888109
实施方式: 直接实施 业务期限:  长期
实施依据: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国务院令第576号)
事项主要内容: 依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0的年份为普查年度。人口普查的目的是全面掌握全国人口的基本情况,为研究制定人口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供依据,为社会公众提供人口统计信息服务。
是否收费:  否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