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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普查中心
开展全国人口普查
时间:2017-12-14
来源:
事项名称:
开展全国人口普查
事项类别:
行政辅助
实施机构:
滕州市普查中心
共同实施部门:
公安局、民政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等
联系方式:
5888109
实施方式:
直接实施
业务期限:
长期
实施依据: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国务院令第576号)
事项主要内容:
依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0的年份为普查年度。人口普查的目的是全面掌握全国人口的基本情况,为研究制定人口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供依据,为社会公众提供人口统计信息服务。
是否收费:
否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备 注:
设计制作:滕州市信息化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