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点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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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 |
行政辅助 |
实施机构: |
滕州市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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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实施部门: |
无 |
联系方式: |
0632-5691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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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水利部关于加强水资源用途管制的指导意见》(水资源[2016]234号)、《山东省水资源条例》、《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实施细则>的通知》(鲁水政字〔2015〕26号)《滕州市水利和渔业局<三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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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主要内容: |
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点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审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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