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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开展节水型社会、节水型城市建设,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时间:2017-12-14 来源:
事项名称:

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开展节水型社会、节水型城市建设,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事项类别: 行政辅助 实施机构: 滕州市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共同实施部门: 节水办 联系方式: 0632-5691327
实施方式: 直接实施 业务期限:  长期
实施依据:

《山东省水资源条例》、《山东省节约用水办法》、《滕州市水利和渔业局<三定方案>》

事项主要内容: 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开展节水型社会、节水型城市建设,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是否收费:  否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备 注: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