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开展节水型社会、节水型城市建设,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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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 |
行政辅助 |
实施机构: |
滕州市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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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实施部门: |
节水办 |
联系方式: |
0632-5691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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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山东省水资源条例》、《山东省节约用水办法》、《滕州市水利和渔业局<三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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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主要内容: |
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开展节水型社会、节水型城市建设,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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