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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政监察人员的指导培训及执法行为督查

时间:2017-12-14 来源:
事项名称:

水政监察人员的指导培训及执法行为督查

事项类别: 行政辅助 实施机构: 滕州市水政监察大队
共同实施部门: 联系方式: 0632-5691336
实施方式: 直接实施 业务期限:  长期
实施依据:

《水政监察工作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13号)第九条、第十八条。

事项主要内容: 负责对水政监察人员和下级水政监察队伍的指导培训及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
是否收费:  否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备 注: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