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市水政监察大队

配合和协助公安和司法部门查处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

时间:2017-12-14 来源:
事项名称:

配合和协助公安和司法部门查处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

事项类别: 行政辅助 实施机构: 滕州市水政监察大队
共同实施部门: 公安局驻水利和渔业局治安办公室、马河水库派出所 联系方式: 0632-5691336
实施方式: 直接实施 业务期限:  长期
实施依据:

《水政监察工作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13号)第九条。

事项主要内容: 配合和协助公安和司法部门查处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
是否收费:  否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备 注: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