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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政监察大队
配合和协助公安和司法部门查处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
时间:2017-12-14
来源:
事项名称:
配合和协助公安和司法部门查处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
事项类别:
行政辅助
实施机构:
滕州市水政监察大队
共同实施部门:
公安局驻水利和渔业局治安办公室、马河水库派出所
联系方式:
0632-5691336
实施方式:
直接实施
业务期限:
长期
实施依据:
《水政监察工作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13号)第九条。
事项主要内容:
配合和协助公安和司法部门查处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
是否收费:
否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备 注:
无
设计制作:滕州市信息化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