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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防汛抗旱责任制度落实
时间:2017-12-14
来源:
事项名称:
防汛抗旱责任制度落实
事项类别:
行政辅助
实施机构:
滕州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共同实施部门:
无
联系方式:
0632-5691311
实施方式:
直接实施
业务期限:
长期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第二十一条、二十五条、二十六条、二十八条、二十九条、三十一条
事项主要内容:
落实防汛物资储备,收集雨情、水情、旱情等信息,调度指挥工管单位汛期运用调度计划,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落实防汛职责。
是否收费:
否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备 注:
无
设计制作:滕州市信息化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