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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灌溉

时间:2017-12-14 来源:
事项名称:

农业灌溉

事项类别: 公益服务 实施机构: 滕州市户主水库管理所
共同实施部门:   联系方式: 0632-2527150
实施方式: 直接实施 业务期限:  长期
实施依据: 滕政发〔2014〕85号 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滕州市水利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十三条 二十二条
事项主要内容: 做好灌区工程的管理维护,提供农业生产用水,保障灌区农业生产用水需求。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0.06元/立方米 9元/亩
收费依据:  《关于明确水利工程向农业供水价格的通知》(枣价格发〔2001〕139号)
备 注: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