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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户主水库管理所
工业供水
时间:2017-12-14
来源:
事项名称:
工业供水
事项类别:
经营服务
实施机构:
滕州市户主水库管理所
共同实施部门:
联系方式:
0632-2527150
实施方式:
直接实施
业务期限:
长期
实施依据:
滕政发〔2014〕85号 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滕州市水利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十三条 二十二条
事项主要内容:
提供工业供水,加强供水设施的管理维护,努力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用水。
是否收费:
是
收费标准:
0.7411元/立方米
收费依据:
《关于户主水库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批复》(枣价格发〔2008〕166号)
备 注:
无
设计制作:滕州市信息化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