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管理全市五条骨干河道水域及其堤防、闸坝等工程;负责五条骨干河道的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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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 |
公益服务 |
实施机构: |
滕州市河道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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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实施部门: |
无 |
联系方式: |
0632-5577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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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关于撤销城河管理所成立滕州市河道管理处的批复》(滕机编发〔2004〕38号)、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滕州市水利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滕政发〔2014〕85号)、《关于印发滕州市水利和渔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滕政发〔2015〕15号)、市水利和渔业局主要职责分解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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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主要内容: |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依法管理和保护河道,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水生态安全,发挥我市界河、北沙河、城河、郭河、十字河五条骨干河道的综合效益,滕州市河道管理处分别在各河设立了相对应的河道管理所,负责河道巡查,河道水工程和南水北调截蓄导流工程维护管养,河道防汛抗旱,滕南回灌渠的监察管理,以及北郊排水站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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