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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及法律常识,促进依法治理工作发展

时间:2017-12-14 来源:
事项名称:

普及法律常识,促进依法治理工作发展

事项类别: 公益服务 实施机构: 滕州市普法办公室
共同实施部门: 市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联系方式: 0632-5571515
实施方式: 直接实施 业务期限:  长期
实施依据:

《关于设立市普法办公室的批复》(滕编发【2006】26号);《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

事项主要内容:

组织、指导和检查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的实施;按照规定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表彰和奖励。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