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市医疗保险事业处

工伤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与管理

时间:2017-12-14 来源:
事项名称: 工伤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与管理
事项类别: 公益服务 实施机构:  滕州市医疗保险事业处
共同实施部门:  无 联系方式:  0632-5502855
实施方式:  直接实施 业务期限:  长期
实施依据:  《社会保险法》 (2010年10月主席令第35号);《工伤保险条例》;《生育保险条例》
事项主要内容:  工伤、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管理;审核、结算工伤人员医疗费、伤残津贴等待遇;审核、结算生育人员医疗费补助
是否收费:  否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