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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金拨付

时间:2017-12-14 来源:
事项名称: 全市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金拨付
事项类别:  行政辅助 实施机构:  滕州市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处
共同实施部门:  无 联系方式:  0632-5502876
实施方式:  直接实施 业务期限:  长期
实施依据:  《社会保险法》(2010年1月通过)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事项主要内容:  按月拨付离退休养老金
是否收费:  否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