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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处
全市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金拨付
时间:2017-12-14
来源:
事项名称:
全市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金拨付
事项类别:
行政辅助
实施机构:
滕州市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处
共同实施部门:
无
联系方式:
0632-5502876
实施方式:
直接实施
业务期限:
长期
实施依据:
《社会保险法》(2010年1月通过)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事项主要内容:
按月拨付离退休养老金
是否收费:
否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备 注:
设计制作:滕州市信息化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