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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时间:2017-12-14 来源:
事项名称: 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事项类别:  公益服务 实施机构:  滕州市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处
共同实施部门:  无 联系方式:  0632-5591659
实施方式:  直接实施 业务期限:  长期
实施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16号)
事项主要内容:  一是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库;二是向企业退休人员发放社会化管理服务联系卡;三是指导企业退休人员建立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组织;四是开展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在此基础上不断扩展工作内容,并逐步加以规范和完善。对街道(办事处)不具备集中管理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条件的,可以由市或区统一集中管理。
是否收费:  否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