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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调整

时间:2017-12-14 来源:
事项名称: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调整
事项类别:  公益服务 实施机构:  滕州市社会保险费征收分局
共同实施部门:  无 联系方式:  0632-5502871,5510506,5503635
实施方式:  直接实施 业务期限:  长期
实施依据:  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主席令第35号)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社部第20号令) 关于确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及待遇统筹项目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5]78号)
事项主要内容:  已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每年需按省厅相关规定申报缴费基数,填报“社会保险基数汇总表”、“社会保险基数明细表”。企业单位还需提供单位会计凭证,机关事业单位还需提供工资审批表等相关资料。由征收室和内勤业务室审核后确定其缴费基数,然后在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并由职工本人签字确认。
是否收费:  否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