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申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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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 |
其他 |
实施机构: |
滕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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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实施部门: |
无 |
联系方式: |
0632-55124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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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式: |
直接实施 |
业务期限: |
有效期至2022年7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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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鲁人社规[2017]15号文《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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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主要内容: |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符合申领条件企业职工可以通过登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开发的“技能提升补贴申报”功能模块,登记报名,进行网络在线申请。失业保险经办机构7个工作日内对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于次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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