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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登记办理

时间:2017-12-14 来源:
事项名称: 就业登记办理
事项类别: 行政辅助 实施机构:  滕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共同实施部门:  无 联系方式:  0632-5514581
实施方式:  直接实施 业务期限:  长期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山东省就业促进法条例》、《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统一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191号)。
事项主要内容: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通过单位招用、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等形式在本市实现就业的人员,应当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申请材料:

1.用人单位有效资质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

2.劳动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经用人单位盖章的《就业登记表》三份;

4. 用人单位与被招用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

5.一寸照片3张;

6. 市外人员需提交劳动者在本市的居住证明复印件。

是否收费:  否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