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年7月通过,2015年11月修订)第六十三条:“国家加大对种业发展的支持。对品种选育、生产、示范推广、种质资源保护、种子储备以及制种大县给予扶持”。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作物种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鲁政字〔2016〕196号)“品种展示示范体系建设。全省设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中心126处。其中省级2处、市级/17处、农业县(市、区)107处、每县(市、区)发展带动中心乡镇新品种展示示范点3处、村级示范户30个,构建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的新品种展示示范体系,形成以县带乡、以乡带户的新品种与新技术展示、示范、推介新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