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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驾驶证年检换证

时间:2017-12-14 来源:
事项名称:

农机驾驶证年检换证

事项类别: 行政辅助 实施机构: 滕州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共同实施部门:  

滕州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安全监察室

联系方式: 5513359
实施方式: 直接实施 业务期限:  长期
实施依据: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9年9月17日国务院令第563号)第二十二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有效期为6年;有效期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可以向原发证机关申请续展。

《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0年10月26日农业部令第11号)第二十五条拖拉机驾驶人应当于拖拉机驾驶证有效期满前90日内,向拖拉机驾驶证核发地农机监理机构申请换证。

《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2006年10月26日农业部令第 72 号)第二十九条 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有效期为6年。驾驶人应当于驾驶证有效期满前90日内,向驾驶证核发地农机监理机构提交以下材料,申请换证。

滕编办〔2013〕46号

 

事项主要内容: 拖拉机驾驶证、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有效期为6年;有效期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可以向原发证机关申请续展。
是否收费:  否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