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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举报核查

时间:2017-12-14 来源:
事项名称:

群众举报核查

事项类别: 行政辅助 实施机构: 滕州市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大队
共同实施部门:  无 联系方式: 0632-5382897
实施方式: 直接实施 业务期限:  长期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受理的举报事项经调查核实后,应当形成书面材料;需要落实整改措施的,报经有关负责人签字并督促落实。

事项主要内容: 群众举报核查
是否收费:  否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