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
首页>
市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大队
煤炭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
时间:2017-12-14
来源:
事项名称:
煤炭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
事项类别:
行政辅助
实施机构:
滕州市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大队
共同实施部门:
无
联系方式:
0632-5382897
实施方式:
直接实施
业务期限:
长期
实施依据:
《安全生产法》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事项主要内容:
煤炭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
是否收费:
否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备 注:
设计制作:滕州市信息化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