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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林产品安全

时间:2017-12-14 来源:
事项名称: 食用林产品安全
事项类别: 行政辅助 实施机构:  滕州市森保站
共同实施部门:  森林公安局 联系方式:  0632-5529936
实施方式:  直接实施 业务期限:  长期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

《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林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林科发[2007]204号

事项主要内容:  负责辖区内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和检测工作,组织专业人员对食用林产品用药情况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督促和指导林农严格遵守国家禁用、限用农药管理的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地使用农药。
是否收费:  否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