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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监督管理工作

时间:2017-12-14 来源:
事项名称: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监督管理工作
事项类别: 行政辅助 实施机构:  滕州市林业站
共同实施部门:  林业综合执法大队 联系方式:  0632-5514976
实施方式:  直接实施 业务期限:  长期
实施依据: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办法》林场发〔2016〕71号
事项主要内容:  监督管理从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建立工作。
是否收费:  否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备 注: